模拟法庭设在法学院最大的阶梯教室,临时改造成了法庭的样子。审判区用课桌拼出法官席、公诉人席、辩护人席,旁听席坐满了人,有本院的师生,也有外校来观摩的,还有几个穿着正装的实务人士,大概是叶教授请来的评委。空气里有种紧绷的兴奋感,像比赛开场前。
苏瑾坐在公诉人席,面前摊着卷宗、法条、笔记本。她穿着那套深灰色西装,头发一丝不苟地梳在脑后,化了淡妆,看起来很专业,但手心全是汗。旁边坐着她的搭档,一个研二的师兄,叫陈涛,是叶教授指定的,经验丰富,很沉稳。
对面辩护人席坐着两个人,一男一女,都是研二的,看起来也很认真。被告人席是空的,但放了个名牌,写着“张强”。旁听席第一排,叶教授和几位评委坐在一起,低声交谈。
九点整,扮演审判长的老师敲了敲法槌——其实是个木块,但声音很响。
“现在开庭。带被告人入席。”
一个男生从侧门走进来,穿着囚服,低着头,坐在被告人席。他是扮演张强的学生,表演系的,叶教授特意请来的,为了增加真实感。
审判长宣读案由:“被告人张强,被控故意伤害致人死亡。公诉机关指控,张强长期对妻子李梅实施家庭暴力,于2023年5月12日晚,因琐事与李梅发生争执,持木棍击打李梅头部,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。被告人张强,你对指控有无异议?”
“有异议。”扮演张强的男生抬起头,声音有点抖,但台词背得很熟,“我不是故意的。那天我喝了酒,她骂我没用,我一时冲动,推了她一下,她摔倒撞到桌子。我没有用木棍打她。”
“公诉人,请宣读起诉书。”审判长说。
苏瑾站起来。她深吸一口气,拿起起诉书。声音有点紧,但很快稳住。
“审判长,审判员:被告人张强长期对被害人李梅实施家庭暴力,情节恶劣。2023年5月12日晚,张强酒后再次对李梅实施殴打,持木棍击打李梅头部,致其死亡。经法医鉴定,李梅系重度颅脑损伤死亡,头部的伤痕与木棍打击痕迹吻合。张强的行为己触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西条,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。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”
她坐下。心跳很快,但脑子很清醒。陈涛递给她一个鼓励的眼神。
“辩护人,发表意见。”审判长说。
辩护人席的男生站起来,叫刘峰,是刑法专业的高材生,据说己经拿到顶尖律所的offer。
“审判长,审判员:我方对被害人李梅的死亡深表痛心。但指控被告人张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,证据不足。第一,所谓‘长期家暴’,只有李梅生前的零星日记和亲友证言,没有报警记录、验伤报告等客观证据。第二,案发当晚,张强确实与李梅发生争执,但张强供述是推搡中李梅意外摔倒,与起诉书指控的‘持木棍击打’不符。第三,木棍上只有张强的指纹,没有血迹,不能证明用于击打。综上,本案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应宣告被告人无罪,或至少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。”
很犀利。苏瑾握紧了笔。刘峰抓住了要害:证据。家暴案最难的就是证据。长期性,隐蔽性,取证难。她得把零散的证据串起来,构建出完整的暴力图景。
“现在进行法庭调查。请公诉人举证。”审判长说。
苏瑾再次站起来。她走到投影仪前,打开PPT。第一张是李梅的日记照片,字迹潦草,但能看清:
“3月5日,他又打我了,因为菜咸了。我不敢哭,怕吵醒孩子。”
“4月12日,他喝多了,用皮带抽我,背上都是伤。我不敢去医院。”
“5月10日,他说再提离婚就杀了我爸妈。我该怎么办?”
日记一页页翻过。教室里很安静。苏瑾能听到自己的心跳,也能听到旁听席轻微的叹息声。
“这是被害人李梅生前的日记,记录了张强长期实施家庭暴力的事实。日记的时间跨度长达两年,内容详细,情感真实,具有较高的证明力。”苏瑾说,声音很稳,“辩护人质疑没有客观证据,但家庭暴力发生在私密空间,本就难以取证。被害人的日记,是对其遭受暴力的最首接记录。”
“反对。”刘峰举手,“日记是单方陈述,未经核实,且李梅己死亡,无法质证。不能作为定案依据。”
“反对有效。”审判长说,“日记只能作为参考,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。公诉人,还有其他证据吗?”
[作者寄语] 以上为《她的献祭与权杖》第 37 章 第37章 辩论 全文。玄幻135书院 24 小时同步更新,欢迎收藏阅读下一章。